大专校院韩国入境外籍学生居家检疫注意事项及回报事宜
说明:
一、依据教育部校安中心109年2月24日2146时通报指示办理。
二、依据中央「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109年2月24日新闻稿指示自109年2月25日零时起,自韩国入境的外籍人士需进行14天居家检疫。有关各校外籍学生之管理及防疫措施,请学校配合办理下列事项:
(一)自韩国入境需列居家检疫学生:应遵守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自感染区入境者居家检疫通知书」及「具感染风险民众追踪管理机制」相关规范进行居家检疫。学校应明确告知居家检疫学生如有违反居家检疫规定迳自外出或搭乘大众运输工具之学生,将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及同法第69条处新台币1万元至15万元罚款。
(二)居家检疫住宿期间相关作业:学校应依本部109年2月8日通报「大专校院学生居家检疫注意事项及回报事宜」及109年2月12日台教高通字第1090020395号函载内容,针对校内校外住宿学生于居家检疫期间及居家检疫期满相关管理事项,确实分工办理以达防疫效果。
(三)启动安心就学措施:因指挥中心决议自韩国入境外籍学生需进行居家检疫14天,考量各校开学在即,自2月25日后返台之外籍学生将无法如期到校上课,请大专校院启动「学生安心就学措施」,纳入自韩国入境外籍学生之开学选课、注册缴费、修课方式、成绩考核、请假休復学、辅导协助等事宜,以协助学生如期完成课业。
(四)请主动联系侨外生应避免从中港澳韩转机入境:依指挥中心109年2月7日及2月24日指示,自2月10日起经中港澳转机入境台湾者、自2月25日起经韩国入境者,一律居家检疫14天。爰请务必主动联系尚未返台之侨外生,应避免由中港澳韩转机入境;如渠等学生未调整航班行程仍经中港澳韩入境,入境后即需接受居家检疫14日,学校亦应依本部日前通报通函规定,进行独栋居家检疫措施,落实防疫工作。
(五)请每日与地方政府窗口联系确认居家检疫名单: 请依本部109年2月20日台教高通字第1090024181号函示,依贵校掌握之需居家检疫之港澳侨外生名册,与地方政府窗口所掌握之居家检疫名册,每日进行勾稽交接,确认学生入境情形及住宿地点,勾稽比对后所有学生由学校办理后续居家检疫关怀作业,给予必要协助。
(六)居家检疫关怀作业注意事项:
1、对学生完成14天的关怀,每日询问学生健康狀况,须确认学生未離开居家检疫场所,并记錄健康关怀纪錄表(请勿使用google表单等线上问卷进行关怀)。尚未列入居家检疫名册而持有居家检疫通知书者,仍应纳入关怀。2、每日汇整追踪当日学生人數及结果于当日15时前回报地方政府窗口;过程中若无法聯系到学生,学校窗口应立即通知地方政府窗口,由地方政府汇报名单予内政部民政司转请警政署协寻。3、学生如有出现症狀(发烧38度、流鼻水鼻塞、咳嗽、呼吸困难、全身倦怠、四肢无力)应通知当地卫生局或拨1922谘询,由卫生单位安排就医。
(七)学校办理防疫工作及学生安心就学措施所衍生之相关费用,由教育部视学校办理情形予以补助。学校如未依法落实居家检疫工作,造成防疫破口,本部将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八)学校居家检疫相关措施回报事宜:为了解各校目前须居家检疫港澳侨生、自韩国入境之外籍学生确切人数,避免防疫缺口,请各校自109年2月24日起,每日中午12时前填报前1日之学生人数,以Chrome浏览器开启并填报「港澳侨外学生居家检疫人数调查表」。
填报网址:https://forms.gle/kdsRAMJ3kVSZkHkv6
(九)相关疑问请洽:高教司温雅岚专员02-7736-5901(公立大学)林承臻科员02-7736- 5991(私立大学)技职司许肇源科员02-7736-6072(技专校院)
拟办: 陈核后,敬会各处室并依说明事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