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提供「教师授课着作权锦囊」之宣导资料,惠请转知学校教师参考使用,以期提升教师正确着作权观念
说明: 一、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09年2月25日智着字第10916002810号函办理。
二、校园着作权宣导资料,请参阅该局网站(网址:http://www.tipo.gov.tw/),取得路径为首页/着作权/着作权主题网/着作权知识+/校园着作权/教师授课着作权锦囊,
并请于相关宣导或研习时参考、运用。
三、又为落实校园智慧财产权的保护及协助学校建立校园网络平台监督机制,请贵校定期检视校内的教学平台,对于已逾授权范围之教学资源应立即移除,以维护着作权人之权益。
四、适值防疫期间,贵校为利学生学习,弹性授课方式如采线上教学,其相关上传资料仍应符合着作权法之规定;至大专校院教师对于教材上网如有着作权疑虑,可就近向校内「智慧财产权谘询窗口」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