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109年补助国内公私立大学校院选送学生赴新兴市场企业实习计画」
主旨: 检送经济部「109年补助国内公私立大学校院选送学生赴新兴市场企业实习计画」(以下简称本计画)补助作业原则(如附件一),敬请张贴公告,并转知贵校商管相关系所办理计画
申请。
说明: 一、为因应业界对外贸人才需求,培养具国际视野及实务经验之国贸人才,经济部特办理本计画,补助国内公私立大学校院学生赴新兴市场进行职场实习。
二、凡属国际贸易、国际企业、国际商务及商管学群等相关学系、所之在学学生皆符合申请资格,由各校提出规划申请。
三、本年度计画受理补助之实习国家为越南、泰国、缅甸、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印度,新增孟加拉及斯里兰卡,共9国。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14日止,逾期或逾时概不受理。
1. 纸本申请者:于上述期间内以挂号邮寄,以邮戳为凭﹔亲自送件者,需于收件单位上班时间上午9 时至下午5 时送达(如非属邮局投递之其他方式如快递、宅急便等视同亲送)。
2. 线上申请者,于上述期间内至本计画官网(网址:http://www.tradepioneer.org.tw)填写资料后,最迟于109年4月17日前缴交纸本资料一份寄送专案办公室。
3. 收件单位及地址:经济部补助学生赴新兴市场企业实习专案办公室(地址: 104 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350 号4 楼)
(二)本计画作业原则及相关申请文件与表单请迳至本计画资讯网站( www.tradepioneer.org.tw )下载。若有相关问题,请洽本计画专案办公室专线: 02-2581-6286 转分机435 、
432 叶书维专员、游钰羚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