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09年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
主旨: 檢送經濟部「109年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補助作業原則(如附件一),敬請張貼公告,並轉知貴校商管相關系所辦理計畫
申請。
說明: 一、為因應業界對外貿人才需求,培養具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國貿人才,經濟部特辦理本計畫,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學生赴新興市場進行職場實習。
二、凡屬國際貿易、國際企業、國際商務及商管學群等相關學系、所之在學學生皆符合申請資格,由各校提出規劃申請。
三、本年度計畫受理補助之實習國家為越南、泰國、緬甸、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印度,新增孟加拉及斯里蘭卡,共9國。
四、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14日止,逾期或逾時概不受理。
1. 紙本申請者:於上述期間內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需於收件單位上班時間上午9 時至下午5 時送達(如非屬郵局投遞之其他方式如快遞、宅急便等視同親送)。
2. 線上申請者,於上述期間內至本計畫官網(網址:http://www.tradepioneer.org.tw)填寫資料後,最遲於109年4月17日前繳交紙本資料一份寄送專案辦公室。
3. 收件單位及地址:經濟部補助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專案辦公室(地址: 104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 號4 樓)
(二)本計畫作業原則及相關申請文件與表單請逕至本計畫資訊網站( www.tradepioneer.org.tw )下載。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計畫專案辦公室專線: 02-2581-6286 轉分機435 、
432 葉書維專員、游鈺羚經理。